陈鸣宇被双开
时间 • 2025-11-21 22:27:06
严重
处分
财物
日前,经砀山县委批准,砀山县纪委监委对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陈鸣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鸣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或报销,为亲属在民间借贷方面提供帮助、谋取私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虚增财政收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鸣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私欲膨胀,边退边收,被立案审查后仍收受他人财物,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砀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鸣宇开除党籍处分;由砀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砀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