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养老诈骗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全部追回,避免损失最佳途径是提前防范、防微杜渐
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67亿人,占总人口的18.9%。养老既是人生大事、家中要事,也是社会大事、国之大者,涉及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向了老年人群体,假借“养老服务”“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养老保险”等名目实施养老诈骗犯罪,给老年人群体及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危害。
养老诈骗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追赃挽损是公众关注的重点之一。这类案件追赃挽损有哪些难点?检察机关在追赃挽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在11月9日举行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对此表示,“目前面临的主要难点包括:一是绝大部分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用于个人挥霍、不负责任的投资经营或者违法犯罪活动,案发时资金链已经断裂,赃款赃物客观上无从追缴。二是犯罪人员通过‘地下钱庄’‘非法第四方支付’等非法渠道掩饰、转移赃款甚至跨境洗钱,导致追赃挽损工作十分困难。三是部分尚处于经营中的项目以及易毁损、易贬值涉案款物处置变现难度大。其中,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追赃挽损的难度更大。”曹红虹介绍。
曹红虹表示,实践中,检察机关始终协同有关部门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健全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一道坚持应追尽追,尽最大努力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一是关注赃款线索的审查发现、加强对涉案财产的审查甄别。二是制度引导督促。三是严惩关联的洗钱犯罪。四是推动新机制运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资料配图
“我们的深刻体会是,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一旦案发,损失往往难以全部追回。”曹红虹说,避免损失的最佳途径仍然是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提前防范,老年人也要提高防骗“免疫力”,不要让骗子的“黑手”伸到自己的“钱袋子”里。
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也强调,要坚持把预防放在突出位置,深化反诈宣传教育。“养老诈骗为什么能够屡屡得逞,值得全社会深思。我们深刻感受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关键仍然是预防。”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编辑余冬梅何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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