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知产案 严重恶意侵权要承担惩罚性赔偿

时间 • 2025-12-03 01:20:31
意见
知识产权

6月21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到加强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第7条明确规定,依法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涉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要依法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意见》明确,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在专利民事侵权诉讼中建立效力抗辩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有效维护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陈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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