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以来从未做过核酸检测 这名省外来绵阳女子被行政处罚
时间 • 2025-11-12 14: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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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依法行政处罚一名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省外人员帕某于8月20日到绵阳,自绵阳涪城区“9.29”疫情发生以来,帕某未进行过一次核酸检测。
↑帕某被公安机关处罚
9月30日凌晨,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帕某在明知其居住区域为临时管理区域,需要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的情况下,未主动进行核酸检测。10月2日凌晨,帕某健康码被赋黄码,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帕某告知其健康码为黄码,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但该员以各种借口,仍然拒绝进行核酸检测。
帕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10月3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责编邓旆光实习编辑朱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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